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我的最愛

一直 我都以為我最愛係佢 
直到要recap一次 原來我唔睇返email, message及chat history 我根本就記唔起佢
時間 真係可以醫好所有傷口

五年前 經朋友介紹認識
當年25歲的佢 年青有為 做Investment bank 一個人住Caine Road 
佢鍾意煮野食 佢鍾意fashion design 佢鍾意做義工
佢鐘意用盡所有時間做佢自己鍾意的事 
佢愛我 但佢唔會將所有時間都俾晒我
就算我生日前夕 佢會選擇同朋友出去party 之後先同我慶祝
佢對我的愛 好像絢爛的彩虹 看起來很美麗

當年23歲的我 超任性 愈係得唔到 就想要得到愈多
我愛佢 我陪佢做所有佢鍾意做的事 我將整個自己俾晒佢
我對佢的愛 像倔強的荊棘
曾經 我成功將佢綁晌自己身邊 以為咁樣就係愛情
最後 我太用力去愛令佢窒息 一段感情 就咁枯死

中間的日子 
佢試過俾佢我電話佢新女朋友打黎鬧爆我
佢試過飲醉就打黎叫我上去佢屋企
佢同我講雖然唔可以一齊 但仲係好掛住我

我搵十萬個原因去繼續愛佢
同自己講因為佢都唔捨得 所以先會咁對我
同自己講真正的愛情要經歷一千個考驗
用左3年零8個月 我終於可以真真正正地放低佢
佢可能曾經愛過我 但佢更愛自己

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 5年後 我地再講返野 默契還在 感覺親厚
如果當年我地成熟一點 佢照顧多一點我感受 我給他多一點自由
唔知而加我地又會點呢?

Daaaaah, 多謝你給我最痛最絕望的日子 現在的我 沒什麼捱不過了.

Baaaaah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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